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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20:05:08 股吧网页版
三木集团: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3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71),公司 5%以上持股股东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腾”)持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8,030,758 股(约占三木集团总股本比例 6.02%),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与阳光龙腾等主体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分别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华泰证券协助执行股票处置事宜,从而将导致阳光龙腾所持三木集团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目前该部分股票 6,360,537 股由不可售冻结状态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红利一并释放。华泰证券拟计划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协助执行,本次减持股票不超过6,360,53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

2、阳光龙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近日,公司接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减持计划部分减持股票拟减持方式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由不超过 4,967,152 股变更为不超过4,824,65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4%;

(二)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由不超过 1,393,385 股变更为不超过1,535,8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3%;

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其他减持计划要素(股东股份来源、总股份变动数量等)均无变化。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40),提示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阳光龙腾与其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质权人渤海银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成功申请强制执行阳光龙腾质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部分股
权共 15,380,051 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3,965,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71),提示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阳光龙腾与其质权人渤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质权人渤海银行和兴业银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成功申请强制执行阳光龙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权共 6,360,537 股,其中,质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股权 6,048,485 股,质押给兴业银行的公司股权 312,052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助执行券商已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协助减持公司股票 4,726,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提示收到阳光龙腾发来的《关于三木集团股票执行拍卖的告知函》,获悉福建省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将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阳光龙腾所持并于 2021 年 3 月质
押给渤海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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