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徐青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遵循市场原则,根据市场的大环境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适当调节 项目工程进度,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差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署:
徐青 、王颖彬 、郑丽惠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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