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7 18:56:57 股吧网页版
三木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被强制执行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及被强制执行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腾”)持有的公司 8,795,348 股股票(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被上海金融法院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5.60%,占
公司总股本的 1.8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龙腾持有公司股份 24,704,1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其持有的公司 8,795,348 股股票司法拍卖完成后,阳光龙腾将持有公司股份 15,908,8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2%。本次权益变动后,阳光龙腾不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阳光龙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阶段已经结束,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提示前次阳光龙腾函告的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19 日拍卖的阳光
龙腾所持公司 8,795,348 股股票(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已流拍,拟将于 2025
年 2 月 23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再次被公开网络司法
拍卖。现将上述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阿里拍卖平台上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5 年 2 月 24 日,用户
姓名韩莉莉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795,348 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8,664,236(贰仟捌佰陆拾陆万肆仟贰佰叁拾陆元)。本次拍卖的股份数量占阳光龙腾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5.6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公司近日收到阳光龙腾发来的《关于三木集团股票执行拍卖结果的告知函》,
获悉 2025 年 2 月 24 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拍卖了阳光龙腾所持福建
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795,348股股票(股票代码:000632),最终由自然人韩莉莉竞得,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8,664,236 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阳光龙腾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完成后,阳光龙腾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5,908,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助执行券商已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协助减持公司股票 3,32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具体事项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司法强制执行集中竞价减持 2024.12.3- -3,326,600 -0.71

阳光龙腾 2025.2.24

司法强制执行拍卖减持 2025.2.24 -8,795,348 -1.89

变动合计 -12,121,948 -2.60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