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历兵作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历兵,男,54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和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20余年,历任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评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现任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连续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除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中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
席及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5 次会议,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投票与方便快捷的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机制,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权利和利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事姓名 报告期内召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报告期内召 实际出席会议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自出席 开会议次数 次数
李历兵 11 11 0 否 5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实际出席6次,均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向董事会推荐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本人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与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沟通,根据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重点风险领域和事项以及内控审计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保证了年报披露的及时、充分和规范。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况,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并于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和相关资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查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