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查了下,公司2024年9月21日发布的,编号2024-064公告中,议题6“关于收购财务公司"巳获通过,为什么没有执行呢?现今再提收购,且同样21%的股份,估值却多了近一倍,这不明显有违公平诚信原则么?
铜陵有色:
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根据公司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85,000.00万元,增值率4.82%;根据公司2024年9月7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有色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79,700.00万元,增值率4.98%。经比较,两次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公司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胜任评估工作的能力,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评估主要参数和评估结论合理。本次增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有色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督。公司采用增资方式增加有色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增强有色财务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公司采取增资方式,可以增加有色财务公司资金规模,提高其贷款比例,扩大其对成员企业的信贷服务规模,亦能够引导其信贷业务利率进一步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根据公司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85,000.00万元,增值率4.82%;根据公司2024年9月7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有色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79,700.00万元,增值率4.98%。经比较,两次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公司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胜任评估工作的能力,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评估主要参数和评估结论合理。本次增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有色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督。公司采用增资方式增加有色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增强有色财务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公司采取增资方式,可以增加有色财务公司资金规模,提高其贷款比例,扩大其对成员企业的信贷服务规模,亦能够引导其信贷业务利率进一步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5-13 17: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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