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0:40:12 股吧网页版
铜陵有色: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月 21日 召 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持续了多年,和交易对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关于 2025 年度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双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
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四)公司制定的《关于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五)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对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分析,该报告充分反映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事项

期货保值方面:

为了确保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在内控制度中制订并完善了《境外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对期货财务结算、保证金管理、实物交割货款的回收及管理和实物异地库存的管理等
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固有利润,规避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的规模,套期保值量控制在年度自产铜精矿对应的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能够满足期货业务操作需要。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外汇交易方面:

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建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姚禄仕、汤书昆、尤佳、朱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