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报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2024年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4名成员组成,现任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独立董事汤书昆先生、独立董事尤佳女士、独立董事朱明先生,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认真出席会议,积极开展相关议案的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1 2024 年 2 月 28 日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体审计策略》《2023 年度具体审
计计划》。
2 2024 年 4 月 24 日 审议通过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年年报审计向审
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汇报事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宜》《公司与
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事宜》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2024 年 4 月 24 日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2024 年 8 月 23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2024 年 10 月 25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6 2024 年 12 月 5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方案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正常有序开展,并就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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