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7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88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2,2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33%,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2.0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均已解锁或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294,970,045 股变更为
9,290,947,845 股。
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涉及的 8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 年 7 月 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计划任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者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①2024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1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②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 35.79%,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③2024 年 EVA(经
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董事会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0。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有关内容,经测算,公司未达到上述考核目标。
(二)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及总金额
公司对涉及的8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22,200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的 34%、占总股本的 0.0433%)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计划任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者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成后,公司未发生过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 2.0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8,366,176.00 元。
(三)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5CQAA2B0260),认为:“截至2025年9月23日,贵公司已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8,366,176.00元,因此减少股本人民币 4,022,200.00 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294,970,045 股变更为9,290,947,845 股,具体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