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4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17:00 以
现场方式在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 701 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明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拟对 8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22,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计划任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者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自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成后,公司未发生过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 2.08 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为 8,366,176.00 元。
(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4,022,200 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上述拟回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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