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9:52:12 股吧网页版
长安汽车: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8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综合考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导致认购对象身份及认购意向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前间接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召开股东会,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本次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司前间接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兵器装备集团(存续企业)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设企业,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长安汽车14.23%股份、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均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基于前述背景,并综合考虑认购对象身份、认购意向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本次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二、公司筹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资金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重新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或核准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