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27日讯 深蓝汽车强制推送广告遭到大量车主投诉。
深蓝车机大屏弹出广告
向48万老车主强制投放
律师:涉嫌违反《广告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今日,大量深蓝汽车车主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深蓝汽车强制在车内屏幕上投放广告。广告内容为:“感恩48万深蓝车主信任,现面向首任车主发放10000万元S09购车券。”
多位车主表示,这种强制推送广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驾驶体验,且存在安全隐患。

蓝鲸记者了解到,有车主就此事向深蓝汽车客服问询,客服回应称:“这是我们给深蓝首任车主的专属优惠,页面只会出现一次,如不需要可以选择退出界面。”

但车主们对此解释并不买账,认为这种强制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更有车主就此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近年来,厂商在用户已购买的设备上植入广告的行为屡见不鲜,尤其是车载场景下的广告推送。绝大多数车主明确表示,行驶过程中突然弹出的广告界面不仅严重影响使用体验,更可能分散驾驶注意力,构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辽宁恒生律师事务所张婉钰律师对蓝鲸记者表示,深蓝汽车未经车主同意强制在车内屏幕投放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关于隐私权的规定,并可能对驾驶安全构成潜在风险,存在多项违法性争议点。
根据《广告法》第44条现行有效,互联网广告应确保“一键关闭”,且关闭标志需显著。深蓝汽车要求用户“挂D档后退出”或“手动点击跳过”,前者涉及行车操作,后者未明确是否为即时生效的一键关闭功能。若广告需挂D档(车辆行驶档位)才能关闭,可能因操作复杂或延迟关闭而违反法定要求。
张婉钰认为,消费者购买车辆后,车机系统作为车辆组成部分的所有权应归属车主。未经同意强制推送广告,实质上是强制消费者接受附加服务(广告),剥夺了消费者对车机功能的完全控制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若购车时未明确告知车主车机系统将强制推送广告,则属于隐瞒影响交易决策的重要信息,构成不公平交易条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实践中,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因未提前告知而被消保委约谈,类比可知车机广告的隐蔽性同样构成对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谈到驾驶安全的问题时,张婉钰提到,若广告在行驶过程中弹出,可能分散驾驶人注意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安全驾驶”的要求。尽管该法未直接规定广告投放责任,但结合《广告法》第四十四条“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立法目的,可推导出广告投放方对驾驶安全负有间接注意义务。
深蓝去年交付24万辆,同比翻倍
老板曾提出员工买车可离职两个月
深蓝汽车是长安汽车旗下的新能源品牌,拥有深蓝SL03、深蓝S07、深蓝S05等多款车型。
5月22日,深蓝汽车首席执行官邓承浩公开表示,计划2030年实现全球销量200万辆,其中海外销量占比达35%,同时到2030年将累计推出30款新产品。
日前,邓承浩在深蓝汽车三周年活动上提出员工购车可离职两个月,他表示,“买深蓝G318无忧穿越版,给大家离职的机会,出去野一下,野完之后深蓝汽车再把大家召回来。”
长安汽车2024年财报显示,深蓝汽车2024年交付量达到了24.3万辆,相较于2023年的13.48万辆几乎翻番,但未实现28万辆的年度目标。全年营收达372.25亿元,亏损达15.72亿元。

深蓝汽车何时盈利一直是投资者关注的话题,在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直接提出了深蓝汽车一季度是否实现盈亏平衡的问题,长安汽车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深蓝汽车)经营持续改善,关于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蓝在售车型共有6款,其中深蓝S05与S07两款车型为销售主力军。汽车之家数据显示,S07为4月增程中型SUV销量第一名,S05为4月纯电紧凑型SUV销量第5名。

业内人士认为,深蓝汽车向车主强制推送广告的行为意在促进销量,本质上是一种以牺牲用户体验为代价的营销策略,未能充分尊重车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会影响品牌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