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0-08-1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8月8日在重庆长安宾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董事1人,列席会议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说明;
2、公司2000年上半年募股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3、公司200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1-6月实现净利润34,300,00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转入87,467,000元,截止到本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21,767,000元,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未分配利润为164,701,000元。经研究决定2000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1999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届满,经研究,拟改聘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0年A股和B股会计师事务所。
5、关于变更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进度的说明。
按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九九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将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公司成立了变更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工作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组按照变更工作的有关规定,收集资料,并上报重庆市外经委;经重庆市外经委审查,资料上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目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已受理公司有关申报资料,正在审查。工作组将在2000年下半年积极协调、联系,争取早日完成此项工作。
6、关于召开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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