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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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1-01-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主要就本公司收购重庆江陵发动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负债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鉴于奥拓轿车15万辆扩建项目的重点是发动机扩建以及发动机“双加”项目实施,为有利于项目的全面布局,统筹规划,加快项目的实施进程,增大本公司发动机规模,避免同业竞争,同意以现金方式向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属下的重庆江陵发动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收购及评估基准日为1997年7月31日。该项目的资产评估立项已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1121号文批复,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后资产总额24661.18万元,负债总额5067.33万元,净资产总额19593.85万元。该项目资产评估 确认申请已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尚待审核确认。本项决议待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值作价,并与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后具体实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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