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1-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年会于1997年6月16日上 午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宾馆西二楼会议厅召开,与会股东4名,代表股权63119万股,占总股本87619万股72.04%,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重庆市公证处公证员陈燕莉、杨运惠现场公证,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1996年度实际用于分派现金红利的利润:按B股招股说明书 所披露的加权平均股数来计算分配。总的加权平均股数为543,075,245 股。
(2)公司199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为21755.8万元(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后为20282.5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75.6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175.6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规定经境内、外会计师审计的两 张利润表的较低利润数作为公司利润分配的标准,为15931.3万元。本年度以公司1996年末总股本75619万股为基数,实际用于分派的利润为11136.2万元,其中A股(发起人股)每股人民币0.20506元,应付股利10379.8万元,B股每股人民币0.03025元,应付股利756.4万元;其余部分4795.1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方案待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分红派息时间和办法另 行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李栩辞去公司监事、补选彭明庚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新选监事的简历:
彭明庚,男,1950年出生,大专毕业,政工师。曾任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处处长,现任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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