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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0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向境内公众发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1-01-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向境内公众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7年4月4日在重庆市长安宾馆会议室召开了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数额为63290.87万股,占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的83.697%,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在1997年度向境内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经过审议,股东大会就公司向境内公众发行股票事宜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向国家证券主管机关申请在1997年度向境内公众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股”)12000万股。

2.同意公司在1997年度向境内公众发行的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同意本次发行A股的募股资金用于:

(1)整车生产线建设13000万元;

(2)发动机生产线建设23000万元;

(3)汽车开心中心建设1000万元;

(4)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24000万元。

4.同意公司本次发行A股的价格不低于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本次A股发行前三年每股税后利润的算术平均值的12倍。

5.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境内公众发行A股及上市的一切有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A股发行及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公司职工股的设置)作出适当的处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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