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4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
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七)项“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025-07、2025-15、2025-27、2025-33、2025-38、2025-39、2025-40、2025-41)。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也会做到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督促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3条,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第9.3.15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本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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