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5-56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塑料”)51%股权,交易价格9,526.80 万元,最终价格根据双方管理权移交时资产负债盘点确认的账面价值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调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转型发展,经过前期调研论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王好占及王艳敏分别持有的华北塑料 11%、
40%股权(合计 51%股权)。交易价格以 2025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 235 号)为依据,并经协商一致后确认华北塑料 51%股权交易对价为 9,526.80 万元,最终价格根据双方管理权移交时资产负债盘点确认的账面价值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调整。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交易相关文件、办理交易所需的相关申请、审批及交割委托手续。
本次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北塑料 51%股权,华北塑料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方为华北塑料现有 2 名股东,具体如下:
1、王好占
身份证:4105231968********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就职单位:华北塑料
2、王艳敏
身份证:4105231988********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就职单位:华北塑料
本次交易王好占将其持有的华北塑料 60%股权中的 11%股权转让给公司、王艳敏将其持有的华北塑料 40%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王好占、王艳敏系父女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王好占及王艳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北塑料 51%的股权,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北塑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华北工业塑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汤阴县宜沟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05 年 10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回收:超高管道、板材、塑钢托辊及输送设备、塑料制品、产品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禁止生产的产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华北塑料主要生产经营高分子低噪音托辊、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管件等系列产品。托辊是用于输送带、输送链等输送设备上的重要部件,主要是为皮带机生产厂商提供配套产品,其主要功能是支撑输送带,减少输送带在运行过程中的摩擦阻力,提高输送效率,保证输送设备的高效稳定运行。
2、股东及持股比例:自然人王好占持股比例 60%,自然人王艳敏持股比例40%。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审计,华北塑料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30.41 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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