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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20:28:14 股吧网页版
*ST美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及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2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及跨
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 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段亚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一、本次股东的持股比例变动即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5 年 11 月 14 日,襄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奥园美
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奥园美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同日,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和《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2025)鄂 06 破 17 号《民
事裁定书》,襄阳中院裁定批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
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
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为执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转增的 1,024,512,974 股股票已全部完成转增,其中 861,696,863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 162,816,111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762,979,719 股增至1,787,492,693 股。上述转增的股票中,向除现任控股股东、前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分配的股票 51,416,829 股直接登记在前述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其余股票 973,096,145 股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鉴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京汉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段亚娟的持股数量未变,致使前述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发生变动。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技路 9 号桑达科技
住所 工业大厦 102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湖北
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裁定批准
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权益分派事项,前述转增完成后,公
权益变动过程 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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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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