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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8:39:12 股吧网页版
*ST美谷: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2025 年 11 月 14 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
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或“公司”)重整案,并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提高奥园美谷资产质量,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奥园美谷财产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奥园美谷财产管理和变价工作将坚持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保障财产管理及变价的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开公正原则

奥园美谷财产管理和变价工作将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接受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等各方监督,保障财产管理和变价工作程序公开、公正。

(三)高效有序原则

奥园美谷财产管理和变价工作将坚持高效有序原则,在充分组织和准备的基础上高效有序开展,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提高财产管理和变价的效率,降低破产程序的成本。

(四)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

奥园美谷财产管理和变价工作将按照有利于奥园美谷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开展,及时处置低效亏损资产,夯实公司资产质量,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二、财产管理方案

襄阳中院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严格依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通过一系列举措监督奥园美谷对公司财产进行有效管理,财产管理方案如下:

(一)财产管理模式

经襄阳中院许可,奥园美谷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财产管理措施

1.监督印章和证照使用

公司原印章、证照使用管理制度继续执行,涉及重大事项的用印、用证,公司按照重整期间管理人对公司的监督工作方案,在获得管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应于每周周初向管理人报送上周印章、证照使用记录,并将相应用印、用证文件向管理人备案。

2.监督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

公司原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执行,涉及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公司按照重整期间管理人对公司的监督工作方案,在获得管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于月末向管理人报告下月财务收支计划,月初向管理人报告上月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

3.监督财产和资料管理

公司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其占用、使用的公司财产、印章及证照、
账簿、文书等资料,防止遗失、毁损或灭失。除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外,未经管理人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变卖、挪用、出借公司财产和资料。

4.监督经营和人员管理

重整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经营管理事务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公司于每月月初向管理人报告上月生产经营情况。全体员工须在职在岗,配合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
5.全面清理未履行完毕合同

为提高经营效率、节省不必要开支,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监督和指导公司对奥园美谷与相对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梳理清查,确定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清单,经襄阳中院许可后,向相对方发出继续履行合同的通知。

6.维护财产安全和进行债权清收

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向公司开户银行发送了停止划扣的函;对于被查封冻结或正在执行的财产,向有关司法机关发出了中止执行和解除保全的函。对公司账面记载的对外债权,管理人向公司的债务人发送了催收函。

三、财产变价方案

依据《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络拍卖规定》)等规定,结合奥园美谷财产实际情况,制定财产变价方案如下:

(一)财产处置范围

奥园美谷在过往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部分低效亏损资产,包括长期无法获得投资回报的股权,长期无法回收或回收成本过高的债权等。该等
低效亏损资产保留在公司体内将进一步加大亏损,拖累公司财务状况,与未来经营规划不符,同时重整投资人亦要求对低效资产进行剥离。为保障奥园美谷重整目标顺利实现,夯实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和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有必要系统性剥离出清低效亏损资产,使上市公司卸下历史包袱、轻装前行。

经梳理,奥园美谷拟在重整程序中通过财产变价方式处置的资产(以下简称“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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