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2 18:43:05 股吧网页版
*ST美谷: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7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情况概述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和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产投”)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前述逾期债务提供了
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 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1 月 10 日、2 月 6 日、2
月 18 日、3 月 8 日、3 月 22 日、5 月 21 日、6 月 24 日、7 月 12 日和 8 月 20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本次新增债务逾期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环新材料对襄阳樊城区汉江新动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于 2025 年 9 月 21 日应付债务 143.86 万
元未如期偿还。

三、累计债务逾期的情况

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涉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金环新材料和金环绿纤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到期债务未如期偿还,浙银租赁已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金环新材料、金环绿纤和相关担保方提起诉讼,涉诉金额分别为4,496.20 万元和 6,000.65 万元(含未归还的全部本金、违约金、律师费和财产
保全保险费等),具体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和 8 月 21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和《关于新增诉讼和仲裁的公告》。
2、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强制执行情况

根据《民事调解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已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奥美产投支付款项 365,699,876.88 元(暂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襄阳分行”)已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要求金环绿纤偿还本金 187,507,905.75 元,支付截止2025 年3月 7 日利息、
罚息和复利等 2,714 万元;支付以本金 187,507,905.75 元为基数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和复利等(以中国银行系统计算数据为准)。前述金额已包含尚未归还的全部本金。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
书》,对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强制执行裁定终结执行程序。2025 年 7 月 30日,公司收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出具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暨催收通知》,民生银
行广州分行将前述相关债权转让给信达资管,基准日(2025 年 2 月 21 日)债权
余额 370,153,855.63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和 7 月 31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和《关于公司收到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暨催收通知的公告》。

3、债务逾期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且尚未涉诉的债务金额合计约296.58 万元(根据合同协议的到期未付部分,具体金额最终以金融机构系统计算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