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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7 18:26:46 股吧网页版
*ST美谷: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4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5)粤 01 执1432 号《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产投”)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开展并购贷款融资业务。公司对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将持有的 21,600 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 36 号 401 房产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奥美产投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5%股权、广州奥悦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美产投 100%股权、广州奥慧美医疗美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2%股权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民生银行曾起诉奥美产投和相关担保方,为了及时化解诉讼风险,避免潜在诉累,奥美产投、相关担保方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调解协议》,法院对
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和 10 月 2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和《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因奥美产投未能按期清偿《民事调解书》的债务,导致出现相关债务逾期的情形,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因此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民事调解书》
项下的款项,暂计 365,699,876.88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2 月
6 日、2 月 15 日和 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
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和《关
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因被执行人未清偿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 36 号 401 房。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公司通过阿里资产·司法(网址:https://sf-item.taobao.com)平
台查询,其显示上述《执行裁定书》中被执行的资产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进行
拍卖,起拍价为 16,266,696 元。

2、本次执行事项的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暂未对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具体执行情况,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后续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若继续采取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 01 执 1432 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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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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