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刘儒昞,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 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儒昞,1979 年生,会计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环境信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ESG),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自查情况表。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刘儒昞 6 6 0 0 0 2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人亲自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的历次会议,包括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遵循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对议案的背景和会计处理所作的详细汇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事项表决了同意的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特别职权行使情况如下: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的情形;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审以及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及时了解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的定期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发挥了重要监督职能。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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