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2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目前,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信达资管案件的基本情况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原告)因合同纠纷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债务本金 163,677,923.79 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判令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庆天池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对诉讼请求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管起诉状的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川 0107 民初 7293 号《民事判决书》,
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主文第一项确定的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本金 163,677,923.79 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京汉置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文书,
获悉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信达资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案件诉前保全措施情况(控股股东):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 47,826,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
法再冻结的公告》。
2024 年 10 月 9 日,奥园科星告知公司其获悉信达资管就本次诉讼案件对京
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天池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向信达资管出具了
(2024)川 0107 执 1181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基本情况
(1)案由: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合称“定向融资计划案件”);
(2)原告:定向融资计划的投资人;
(3)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公司关联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4)受理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北京仲裁委员会;
(5)诉前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导致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司法冻结公司货币资金合计约 45.17 万元(目前结余);公司所持下属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广州奥伊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奥悦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研究有限公司、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麦创正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隆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司所持有长江证券的 600 万流通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公司所持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
在定向融资计划案件的已生效判决中,公司均被法院判令为未兑付的定向融
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1、信达资管案件进展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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