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5-04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192,199,3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 154,985,921.22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2,199,39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咨询联系人:李蕙鑫
咨询电话:0391-2535596
传真电话:0391-253559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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