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8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2024 年 1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洽谈,商谈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3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结果进行了沟通。
4、2025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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