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意见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三、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意见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进行了核实,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 年度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
本年度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能,保证了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客观的。
六、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
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审计意见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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