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杨亚平现任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履行应尽职责。及时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2024年度内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组成及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人员构成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于2024年1月31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二)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亚平,男,1963年出生,学历本科,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负责建筑管理。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符合
二、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7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本人应出席2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2次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审议公司全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审议聘请高总经理的议案。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在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
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各项经营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行使表决权时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同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培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对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公司考察、研读公告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管理等事项,今后本人将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审慎、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以外,也通过其他多种方式履职: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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