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5-L5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
01A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7 人、代表股份
235,586,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4152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6,08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3 人,代表股份 229,496,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6031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3 人,代表股份4,834,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6447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2 人,代表股份 4,725,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302 %。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腾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3,767,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79 %;反对
944,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09 %;弃权 874,627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1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15,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3746 %;反对
94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339 %;弃权 874,627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15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3,868,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08 %;反对
843,2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79 %;弃权 874,627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1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16,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4659 %;反对
843,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426 %;弃权 874,62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15 %。
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3,767,3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78 %;反对
944,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09 %;弃权 874,727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1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1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3726 %;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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