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5-L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关联合同的议案》。
2012年6月起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百纳”)承租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沙头村的商业广场项目的一至七层整栋(包括地下室和夹层)全部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并投入资金对该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开办“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项目运营主体为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沙井京基百纳广场店,为京基百纳分公司,承租期内该商业项目正常、合法运营。
2024年8月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新业”)承租该租赁物业以及依附于租赁物业的各种辅助设施的使用权利,用于开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并对京基百纳承租期间发生的装修改造费用给予补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自2024年9月1日起,“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延用原供应商、承接原租户及聘用原绝大部分员工,沿用原业务运营模式等,承接了“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的全部业务,虽然不涉及全部资
产、负债等的转移,但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备了投入、产出的能力,构成了完整的业务,且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京基百纳沙井分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公司
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 3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
表、2024年 1-3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公司相应对 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3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影响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货币资金 73,070,900.75 112,141,337.37 39,070,436.62
应收账款 12,201,412.13 33,108,883.09 20,907,470.96
预付款项 251,519.54 273,532.68 22,013.14
其他应收款 15,541,89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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