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承诺,于2025年5月前将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请问,注入与托管是否不是一回事?
阳光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1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和新业与京基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京基百纳签署《经营托管协议》,京基集团同意京基百纳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瑞和新业行使,目前托管协议正常履行中。关于资产注入可查阅公司于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1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和新业与京基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京基百纳签署《经营托管协议》,京基集团同意京基百纳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瑞和新业行使,目前托管协议正常履行中。关于资产注入可查阅公司于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4-28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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