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590199 号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阳光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阳光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以及房屋销售业务。
阳光股份公司对营业收入的披露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25、收入及附注五/注释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4 年度,阳光股份公司营业收入为 36,767.48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对阳光股份公司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营业收入的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阳光股份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阳光股份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等合同条款,以评价阳光股份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确认房地产营业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可以证明房产已移交给客户,或被视为已移交给客户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地产营业收入是否已按照阳光股份公司的收入政策确认;
(4)对本年确认租赁营业收入,选取样本,检查相关租赁合同及租户付款回单、结算单等,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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