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L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腾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L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L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0.83万元,2024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5,682.95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759.4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资金计划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