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董秘,根据近期公司公布的三季报,公司与衡阳城市更新公司的合同纠纷,显示原告已撤诉。此事也属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为何不及时公告?
华媒控股:
您好!该案件仍在诉讼阶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和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已撤诉的案件详情请见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和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提请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该案件仍在诉讼阶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和2025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已撤诉的案件详情请见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和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提请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27 16:32:4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