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根据该要求,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详情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上海,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4 年末合伙人数:1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43.7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7,897.8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0,445.12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8137.03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
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 120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 28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要求其与公司内审部门积极沟通,充分利用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来修正会计事务所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四)2025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初审的情况以及重
大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2025 年 4 月 7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
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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