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傅怀全
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目前,华媒控股独立董事 3 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具备会计、金融投资、传媒行业等专业背景和资深从业经历。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傅怀全,1968 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7 年至 2012 年,历任连云港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审计经理、苏宁电器集团公司审计总监、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2 年至 2019 年,任海亮集团董事局董事、集团副总裁、
海亮股份监事会主席;2019 年至 2024 年 9 月,任浙江天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与参与公司决策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其中 5 次采用了通讯表决方式,3 次采用
现场表决方式,本人均亲自出席,未缺席或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人均现场参会。本人对
每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运用擅长的经济管理、财会、审计、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关注和重视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2024 年,本人对每个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相关事项的事前审议职责。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所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了主任和委员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及时召集和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共 7 次,对续聘财务负责人、变更审计部负责人、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减值、聘请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推动审计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度,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外,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
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 年的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2025 年 1 月 20 日、4 月 7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 2024 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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