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7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伊春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 50,000.00 万元收购代洪波、宋和明、梁正斌合计持有的伊春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石矿业”、“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石矿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金石矿业的核心资产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 460 高地岩金矿勘探的探矿权(以下简称“460 高地岩金矿探矿权”),460 高地岩金矿探矿权矿区圈
出矿化蚀变带 3 条,I 号为铜钼矿化蚀变带,II、III 号为金矿化蚀变带。I 号铜钼
矿带位于探矿权矿区的中北部,为大型斑岩铜钼矿床,Ⅰ号铜钼矿带的Ⅰ-1 号主矿体和 18 条从属矿体(Ⅰ-2~Ⅰ-8、Ⅰ-11~Ⅰ-14、Ⅰ-16、Ⅰ-17、Ⅰ-19~Ⅰ-22、Ⅰ-25)的资源量估算结果已通过评审备案。Ⅰ号铜钼矿带的探矿权拟转为采矿权,Ⅱ、Ⅲ号金矿带仍在勘探中。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审批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相关风险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标的公司矿业权情况”之“9、与矿业权有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增厚公司矿产资源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以现金 50,000.00 万元收购代洪波、宋和明、梁正斌合计持有的金石矿业 60%股权,其中,拟以
26,425.00 万元收购代洪波持有的金石矿业 31.71%股权,以 21,275.00 万元收购宋和明持有的金石矿业 25.53%股权,以 2,300.00 万元收购梁正斌持有的金石矿业2.7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石矿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伊春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代洪波、宋和明、梁正斌、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崔龙飞签署了《关于伊春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金石矿业全体现有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审批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代洪波
住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
就职单位:金石矿业
2、宋和明
住所:江苏省溧阳市濑江新村
就职单位:金石矿业
3、梁正斌
住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
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代洪波、宋和明、梁正斌合计持有的金石矿业 60%股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伊春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和明
注册资本:3,63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14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通河路 132 号
经营范围:铁矿、金矿、铜矿采选;测绘服务;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批发、零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持股比例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代洪波 47.32%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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