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参股企业
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切实保证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参股企业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的,出资比例低于
50%,且在其董事会人员构成中不占多数,同时未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委托持股、控制核心经营决策权等方式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对参股企业的管理。
第二章 参股企业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公司负责参股企业日常管理的机构为企业管理部。日常管理内容应包
括以下方面:
(一)实行定期报告制度。通过定期收集参股企业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对其进行分析,内容应涵盖行业环境、市场情况、经营分析等内容;
(二)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参股企业公司章程、合伙人协议等规定,履行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的委派或更换工作,并配合参股企业及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三)加强与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及参股企业人员的日常联系工作,并配合证券部做好参股企业信息交流、传递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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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参股企业提交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议案等资料进行前期审核审查工作;
(五)建立参股企业档案,内容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
3、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伙人会议决策文件;
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重大事项文件和资料等。
第三章 参股企业决策管理
第五条 公司对参股企业的决策管理通过参加参股企业三会、合伙人会议方式
进行,即通过公司外派董事、监事依法行使职权以及授权股东代表参加参股企业股东会、合伙人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加以实现,或者通过选派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决策。
第六条 参股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的委派程序:外派人
员人选由相关部门会同公司综合部拟定初步选派意见,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由公司综合部出具外派人员任免、推荐文件,向派驻企业推荐。
第七条 公司派往各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具
有如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职权,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参股企业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公司与参股企业之间的有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向公司报告参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履行对参股公司的投后及其他管理工作等;
(四)监督参股企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及发展战略的贯彻执行;
(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参股企业中的利益不受侵害;
(六)做好参股企业重大事项(包括重大经营、重大投资、重要人事变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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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预沟通与汇报工作,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信息披露要求配合公司证券部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外派董事、监事在参加参股企业“三会”时实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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