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钟宏)
作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钟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博士。曾任中南工业大学化学工程系主任、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相继承担国家863项目、973项目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企业合作等项目5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8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4项;获授权发明专利6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EI检索160余篇。在选矿与冶金药剂的分子设计、绿色合成以及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方面已形成有特色的研究体系,10余项专利实施技术转让和产业化。现任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锰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13次,本人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2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6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决策,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切实履行职能,对拟选举的董事、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对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运营状况和发展动态,从而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报告期内,本人持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
的专业素养,积极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专题培训(第十期),以此提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水平。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履职保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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