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1-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建投能源: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8-25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编号:2011-4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

2011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2011 年 8 月 25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建

投能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06 号文核准。

2、建投能源本次发行面值不超过 45,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过 45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1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02,478.73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资产

负债率为 69.2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7.05%;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99.31 万元(2008 年、2009 年及

201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

债券一年的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80%-6.3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

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

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由发

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7、网下发行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

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

整数倍。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上市代码为 112040。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本期债券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在其他交易场

所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河北建投能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

刊登在 2011 年 8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