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股票代码:000600 股票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7-33
债券代码:112040 债券简称:11建能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建能债”2017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2017年8月29日支付本期债券自2016年8月29日至2017
年8月28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摘
牌日为2017年8月25日,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8日。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
8月29日发行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1建能债”,债券代码112040)至2017
年8月29日将期满6年。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8月29
日支付本金及2016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28日期间的利息。现将
本次兑付兑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1建能债(代码:112040)。
3、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4.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06号文件核准发行。
7、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6.20%,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固定不变。
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的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三年的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三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起息日:2011年8月29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9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年至 2014
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7年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的8月29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5、本次利率调整:在“11建能债”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
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3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20%,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3年(2014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28日)固
定不变。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1、本期债券兑付方案:
本次兑付的债券数量为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全部公司债券,即4,499,980张。每10张“11建能债”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合计兑付本金为人民币449,998,000。
2、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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