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199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制定,2012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 3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 7
第四章 报告制度 ...... 10
第五章 附则 ......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保证公司经理层切实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提高公司经理层的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依法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管理。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
或解聘;
(九)提请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与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应明确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分工。总经理主持全局工作,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按各自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经营体制按公司总部为投资中心、资本运营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分公司、子公司为利润中心设置。公司总部主要有运营管理、资本运营、资金调度三大职能。
第七条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
(一)公司内部实行预算管理,资金支出分为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1.收益性支出:指从事主营业务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公司总部预算内费用支出已列明事项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5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2.资本性支出:指对外投资、购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小型基建等支出。
(1)出资设立公司、向被投资公司增资、购买股权资产等对外投资事项,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报董事会审议。
(2)已列入年度计划内的购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小型基建等资本性支出,单项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报董事会审议。
3.其他支出:指对外捐赠等其他支出。
公司总部预算内对外捐赠事项等其他支出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二)处置资产、租入或出租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署许可协议、放弃权利等交易事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报董事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含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及其他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报董事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均需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五)资产抵押或质押: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向债权人提供的抵押和质押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六)筹融资:指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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