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制定,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建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高效原则: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资产规模、经营状况、风险控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范围,提高决策和运营效率,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二)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经理层授权,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三)权责对等原则:董事会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范围应与经理层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四)有效监控、适时调整原则:董事会应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适时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权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授权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经理层进行授权,审议批准本办法和经理层工作细则,并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本办法,拟订授权决策方案,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行使情况,筹备授权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承办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的办理。
第三章 授权的类别、范围与方式
第六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及临时授权事项。
长期授权事项为按照《公司章程》《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
临时授权事项由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向经理层授权,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将一定金额内的资金、资产的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职权授予公司经理层行使。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范围及具体内容以本办法后附“授权清单”为准。
第八条 经理层应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授予经理层决策的事项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的,一般应当事先听取董事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如有必要,董事长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对于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
决策事项如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层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决策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及时提交临时报告。董事会可结合经理层行权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章 授权的变更与维护
第十一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公司董事会将依其程度及时变更或撤销向经理层的相应授权:
(一)经理层经营管理水平发生变化;
(二)经理层风险控制能力发生变化;
(三)授权办法执行发生重大偏差;
(四)授权事项改变或不存在;
(五)公司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发生重大调整;
(六)董事会认为有影响授权的其他情况等。
第十二条 因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变动,需要扩大权限或调整权限范围时,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董事会办公室拟定授权变更建议方案,并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报董事会批准。如确有需要,也可由公司经理层提出授权变更建议方案。
第十三条 出现以下情形时授权终止:
(一)授权期限届满;
(二)被授权事项完成或者被取消;
(三)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
(四)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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