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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A42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中心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双星股份”)《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审核问询问题。针对该审核问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上市公司会计师”或“我们”)就有关涉及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作如下说明。

10. 关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对流动性的影响

申请文件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显示:(1)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应收账
款分别为 63,327.11 万元、74,729.01 万元和 82,123.00 万元;(2)上市公司最近
两年及一期预付账款分别为 8,864.32 万元、6,908.78 万元和 9,349.01 万元,其中
账龄 3 年以上的预付款占比超 10%;(3)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47,869.70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98,142.56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347,051.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8.60%,流动比率为 0.59;(4)2023 年部分债权金融机构
对目标公司的贷款一律延长至 2027 年 7 月 6 日,偿还方式全部改为到期一次性
偿还;(5)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因银行借款规模较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近两年及一期信用政策的变化及期后回款情况,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收款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具体交易内容、预计结转时间、3 年以上仍未结转的原因、是否存在逾期的情形。

请上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借款到期时间,后续资本支出规划,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目标公司经营地区企业所得税及资本外流税(如有)相关政策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具体影响,本次交易后是否存在集中偿债风险,偿还借款对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流动性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是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近两年及一期信用政策的变化及期后回款情况,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 品为全钢子午线胎、半钢子午线胎、工程胎,广泛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工 程机械、特种车辆等领域。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业务模式以及主要客户、信用 政策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71,208.58 62,202.11 83,935.39

营业收入 227,156.35 433,457.80 465,550.02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15.67%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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