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受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90 号),深交所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
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收到深交所中止审核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
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截至目前,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相关申请文件
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予以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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