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均涉及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并按照关于“对监事会进行改革,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的规定修订对应条款,为避免赘述,上述修订内容未全部逐一列示和专门说明。此外,未改变制度原意的细微修改之处亦不再专门说明。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依次调整。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兴蓉环境股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作 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 公司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
蓝星(集团)总公司独家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6 年 蓝星(集团)总公司独家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6 年
5 月 26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 5 月 26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
业执照。 业执照。公司现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510100224367821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8443.472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8400.8721 万元。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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