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酒”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2 号文核准,古井贡酒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
价格为 20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5,657,925.1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4,342,074.85 元,实际到账资金金额 4,957,547,169.81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50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4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3,961.4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105.33 万元,截至 2024 年期末
存金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应结存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 1 月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安徽古井贡酒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 12670801040012403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州分行营业部
安徽古井贡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 34050188860800002473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州市分行营业部
安徽古井贡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 1318040029000276669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州分行营业部
安徽古井贡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 178262307173 0.00
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472,515.2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同意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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