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职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各项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持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稳健发展。
一、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内容包括
选举监事会主席、定期报告、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位监事尽职履责,认真调研,审慎决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情况,较好地完成了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工作,保证和维护了上市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董事会会议 12 次、列席股东会 8 次。列席监事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对公司董事会贯彻股东会决议事项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履职尽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监事会经审慎核查后确认,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通过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流程及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要求。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期间恪守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未发生任何损害公司权益或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全程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议与核查工作。经审慎监督,监事会确认:公司财务核算程序规范完整,未发现重大遗漏或虚假记录,相关操作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违反财务纪律或会计准则的行为,财务报表及会计资料内容真实、数
据准确,客观公允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外投资及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无重大对外投资及担保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阅相关报告及资料基础上,通过与管理层及职能部门的深入沟通,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形式与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呈现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机制运行实况,有效保障了公司合规经营与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违反内控制度的行为,且财务与业务活动均规范运作。监事会认可董事会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客观性、准确性无异议。
(五)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及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经全面核查评估,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规范执行内幕信息报送、登记及全流程管控机制,强化知情人行为约束。通过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有效防范知情权滥用、内幕信息泄露及交易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内幕信息管理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出现相关违规案例,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市场公平秩序。
(六)年报审计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三、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治理体系、财务管控体系及内控机制运行情况实施全面审查与动态跟踪。经核查确认:公司管理层恪守《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等要求,决策流程严谨规范,经营层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切实贯彻战略部署,未发现偏离合规框架的异常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管理层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法规章程的行为,公司治理效能与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提升。
四、管理建议及 2025 年工作展望
基于 2024 年度监督审查成果,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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