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撤回申请文件相关人员买
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宝塔实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宝塔实业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日至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前一交易日止,即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4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如下:
(一)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宝塔实业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结余股数 买入/卖出
(股) (股)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
王建宁 限公司计划经营部 2024/12/24 1,000 1,000 买入
职工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 2024/12/26 1,400 1,400 买入
陈清玲 限公司计划经营部 2025/3/28 1,700 3,100 买入
职工王建宁直系亲
属 2025/4/8 2,100 5,200 买入
2025/1/14 1,600 1,600 买入
2025/1/17 -1,600 0 卖出
2025/1/20 1,600 1,600 买入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 2025/2/18 -1,600 0 卖出
陈佳栋 公司经办人员
2025/2/19 1,600 1,600 买入
2025/3/25 -1,600 0 卖出
2025/3/28 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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