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塔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公司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73 人;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人;
2024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152 人;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42,450.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2,584.32万元。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 年至今在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担任宝塔实业 2018、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注册会计师,2022 年至今
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审计经理职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担任宝塔实业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宏轩,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近三年
签署 5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三)执业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项目合伙人陈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宏轩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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