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间,太阳能发布公告表示,为增加公司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拟以5.27亿元收购杭州风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风凌)持有的金华风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风凌)100%股权。
记者注意到,此次已不是太阳能第一次与杭州风凌进行股权交易合作。太阳能曾从杭州风凌处收购了嘉善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舒能)、兰溪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绿能)等多家公司100%股权。
金华风凌所持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均利润总额超8000万元公告显示,为提高公司收益,增加公司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太阳能下属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拟收购金华风凌100%股权。
金华风凌成立于2024年1月,其持有6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金东源东)项目(以下简称金华项目)。
金华项目备案建设规模为交流侧600兆瓦,实际建设规模为直流侧710兆瓦、交流侧600兆瓦,于2025年5月25日并网;预计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48亿度,年均营业收入2.37亿元,年均利润总额8686.45万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41%,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69%,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2.42年。
由于2024年度金华项目处于建设期,未投入运营,因此未产生收入及收益。2024年,金华风凌的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5.86万元。2025年前8个月,金华风凌的营业收入为4833.67万元,净利润为474.60万元。
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采用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评估结果,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金华风凌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39亿元,较账面价值5.45亿元减值558.11万元,减值率1.02%。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金华风凌100%股权交易金额为5.27亿元,较评估价值低1168.66万元。
太阳能表示,2026年为公司“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金华项目是公司收购的单体装机规模最大的项目;通过收购金华风凌100%股权,可获取金华风凌所持优质光伏发电资产,能快速扩大公司装机规模并带来新的收益,提升公司在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具有战略意义。
杭州风凌是太阳能进行光伏电站项目收购的主要交易对象记者注意到,太阳能一直通过自建和收购两种方式推进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主业的发展。而此次的交易对象杭州风凌,很早就是太阳能进行光伏电站项目收购的主要合作伙伴。
2017年至2019年间,太阳能通过太阳能科技公司从杭州风凌处收购了嘉善舒能、兰溪绿能等多个公司100%股权,而且这些收购事项一般紧跟在收购标的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之后。
对于屡次选择与杭州风凌进行股权交易的原因以及此前收购的标的后续业绩表现情况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2月11日致电太阳能,对方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
根据公告,杭州风凌的股东为自然人曹菲飞和高彩娥,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根据汇宇制药IPO时的招股书,高彩娥是曹菲飞的母亲,高彩娥的配偶为曹永明。
值得一提的是,曹永明控制的企业曾是太阳能的客户。太阳能2022年披露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在2018年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的第三大客户和第四大客户分别为浙江舒奇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奇蒙能源)和浙江舒奇蒙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奇蒙光伏),销售金额分别为1.29亿元和1.26亿元。
天眼查显示,舒奇蒙能源目前由杭州舒奇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奇蒙投资)、曹永明和曹菲飞分别持股67.8%、22.335%和9.865%,舒奇蒙投资由曹永明和高彩娥分别持股85%和15%。舒奇蒙光伏则是由舒奇蒙能源和永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0%和10%。